親愛的社大夥伴們,提醒大家一件超重要的事 !!
請務必注意喔~
*簽 到 方 式 更 新*
1.自 115年度春季班起,所有老師與學員都需要【親自簽名】確認到課
2.簽名必須是【本名且清晰完整】
3.使用暱稱、簡寫、塗鴉或任何非正式簽名,將視為缺席
*保 證 金 退 費 條 件 調 整*
依據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 第七條第四項】
1. 課程出席率達 六分之五以上 才可申請退費
2. 課程結束一個月內攜帶 保證金收據(正本) 辦理退還
3. 該規定自 115 春 季 班 起 生 效
18週課程,出席需達 14次
17週課程,出席需達 13次
12週課程,出席需達 10次
9週課程,出席需達 7次
8週課程,出席需達 6次
6週課程,出席需達 5次
※建議大家:上課時務必簽全名 ! 留意出席率,確保未來能順利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