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門社區大學講師守則
凡本校講師須遵守本校『講師守則』之相關規定
- 講師除申請調課外,須依核定之課程大綱及時段按時授課,請勿遲到、早退,並儘量避免臨時調課,以免影響班級經營成效及學員學習權益。
- 每1學分課程時間以1小時計(上課50分鐘及休息10分鐘),依此類推。講師亦得在此原則下,視需要並取得學員同意後,彈性調整上課時間。惟有更動課程時間之情事者,須事先知會課務專員或辦公室人員。
- 講師每堂課須確實點名,以掌握學員出缺席情況,如遇學員無故缺席連續達兩次,務必告知社大辦公室以利通知學員。講師須於該學期第二週結束前遴選班代,並督促班代完成應盡義務。
- 每班級皆需成立聯絡群組(LINE),方便課務聯繫,分享專業資訊,凝聚師生情感,並務必轉傳本校行政事務及各項訊息之宣達。
- 簽到表:
- 於佳里國中上課之課程,上課前請由班代至社大辦公室領取簽到表,下課後將簽到表送回辦公室。
- 於信義國小上課,下課後將簽到表放回教室,或由講師、班代妥善保管,課程結束請歸還至社大辦公室。
- 其餘地點上課之課程,請講師、班代妥善保管,課程結束請歸還至社大辦公室。
- 授課時請注意:
- 授課講師於上課期間,課堂講授時盡量避免述及與政治、宗教與進行直、傳銷之行為相關之議題,影響師生互動與校譽,亦不得利用學員資料行無關課程之事務。
- 社大授課以共讀、討論、實作為主,講師與學員之對待平等,非傳統上、下從屬的師生關係。課堂每一成員,含講師、學員,能彼此相互學習及相互啟蒙。
- 學員是學習的主題,講師授課內容及語言宜切合其經驗所能接納者,並盡量提供不同觀點之論述,與學員反覆討論;授課材料應多元又豐富,避免過份主導或只提供講師個人太強烈之主觀論述。
- 學員於課堂上之出席率列入講師評鑑。
- 請鼓勵學員參與第九週之公民素養週講座,當週講師可帶領學員參加,視為正式上課一週。
- 關於班費收取,由各班師生自行決定收費標準及管理辦法。
- 社大每學期均定期對學員辦理教學滿意度調查,講師每學期期中需填寫講師教學自評表及期末學員評量調查表,作為學校評鑑與對講師之考評。
- 該課程前二週開放試聽,第三週起不開放試聽。
- 第三~四週,因課程進度因素,需經授課老師簽名後方可報名。
- 於第四週結束後,鐘點費人數將不再做更動。
- 學費收退費標準依簡章公告。
- 若遇國定假日、颱風假、豪雨、地震等天然災害(以縣市公佈為準)課程順延或由班級自訂補課時間。請和班級學員說明清楚達成共識,需經班級半數以上學員同意且一定可出席的時間為補課時間,並填妥補調課申請單,經校方核定後始完成手續。
- 為尊重學員之學習權利,除不可抗拒之外力,非得調動課程或請假時,請按原排定時間上課,並請勿遲到及早退,社大人員將不定時巡堂。
- 若需請假或調課時請依下列辦理
- 請假或調課前,請講師先與學員溝通並公佈,並於請假/調課前一週,填妥請假/補調課申請單,經校方核定後始完成手續,否則請依原時段授課。
- 臨時請假時,請講師與班代及社大人員聯繫,由班代或講師負責通知學員(包含請假學員),爲避免影響學員權益,講師臨時請假,一學期以不超過2次(含)為原則。
- 114秋春季班課程(含補課)請盡量於學期結束(114/7/21 第20週)前完成,以利學員取得學分證明及校方能如期核發講師鐘點費。
- 戶外性活動(課程)必須投保團體意外險,投保事宜統一由社大辦理,並於活動前十個工作日前,由班代繳交名冊以利社大投保。未依規定提出保險申請者,如於戶外教學中發生意外事故,將由講師與學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 欲安排戶外教學者,該次教學內容須與課程相關,上課時數亦須與招生簡章相符。
- 戶外教學申請之流程,由講師或班代於活動日前兩週,填妥「戶外教學申請單」,向社大辦公室申請,經核定後辦理。活動結束後,應於一週內交回班級「參與公共議題活動側記及活動照片」。
- 戶外教學所需相關費用請各班自行負擔。
為促進講師了解社區大學辦學理念,講師應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活動,並踴躍提供意見與建議,如因個人事由不克參加,則須事先告知,並完成請假手續。
- 講師會議:每學期會舉辦一次,行政人員會在座談會報告重大事項,如公民素養週、成果展,以及其他攸關講師權益或社大活動之事項,所有講師亦可於會議中提出與班務相關之問題,請講師如期出席會議,出席率列入講師評鑑。
- 講師研習、工作坊:為提升社大講師教學知能,鼓勵社大講師發展特色課程、社區及社會參與式課程,發展社大講師社群之課程合作方案。
- 講師成長營:成長營主要是帶領老師至偏鄉探訪,一方面讓所有老師更了解在地的人文、地理等不同的樣態,也同步探討結合在地研發開課的可能性。
- 社區大學交流參訪:透過實地走動式觀摩活動,加以了解其他縣市社區大學特色推動實況、成果資料展示,提供本校推動相關發展的參考。
- 公民素養週:關心公共事務,並逐步營造公共參與的管道,朝向公民社會的建立,是社區大學創辦的理念之一。
每學期期中舉辦(第九週),邀請講師及學員參與。針對特定公共議題、生活議題以及在地特色,舉辦相關講座,以促發社大講師及學員對公共事務的關心。
- 學習成果展:社大的學習成果展,由行政人員規畫統籌,活動內容由講師和班級學員共同設計,分為動態課程表演,例如舞蹈、音樂、武術、太極拳等等,與靜態課程擺攤,例如書法繪畫、養生料理、美術手工藝等等。內容豐富多元,不只吸引學員及社區居民閤家參觀,成果展當天為新學期招生最佳時機。
本校講師若有不當教學行為、或不配合社大各項規定等情況,得隨時提送「講師聘審暨課程審查委員會」審議,依情節輕重決定停聘一年或永久停聘。有關講師不當教學行為、或不配合社大各項規定等情況簡述如下:
- 前一期授課班級學員平均缺席率高於30%者。
- 未出席一場以上社大會議及活動(如講師會議、教學研討會議、課程成果展及公共論壇、師資培訓等活動)。
- 有不當行為或不當言論損及學校校譽,經查證屬實者。
- 無法認同社大理念及作法,或教學評鑑滿意度偏低,且無法配合本校輔導機制者。
- 上課遲到/早退20分鐘以上累計達3次者。
- 未按排定時間上課,私自更動上課時間3次以上者。
- 戶外課程未經報備跨校併班上課,或私下招生收費,經查證屬實者。
- 課堂禁止相關投資招募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 講師行為涉及司法案件、性騷擾事件、騷擾校園,涉訟與調查期間,校方得作立即處置。
- 其他致使校務推動困難之行為,經行政會議半數以上行政同仁認定難以持續協助課程進行者。
鐘點費(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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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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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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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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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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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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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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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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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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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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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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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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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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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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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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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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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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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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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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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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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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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以下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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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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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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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學分費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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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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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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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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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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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以下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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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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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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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推廣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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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計畫性課程等人數及鐘點費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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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費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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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週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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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週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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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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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至9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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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至11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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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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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至18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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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至19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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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學期之講師鐘點費分二次發放,以該期第四週結束之學員人數,為支給鐘點費之級別基準,結算週數後統一於發放週數內核撥上課之鐘點費至講師提供之銀行帳戶。
- 以轉帳匯款方式為之(非「合作金庫」銀行帳戶匯款手續費新臺幣30元整,應由講師自行負擔)。
- 新進講師需繳交存簿封面,以利撥付手續。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北門社區大學06-7237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