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換課須知¬:
欲加、退選課的同學,請攜帶收據至社大辦公室辦理。
※已開課班級開學四週內如若班級人數未達5人,則不予開課,將依比例退還報名費、學分費及場地費。
※申請退課退費皆是退還學分費及場地費,如屬個人因素者報名費不予退費。
※請妥善保管收據將做為退費之憑證,未攜帶收據或遺失者,酌收手續費100元。
學分費 週數 |
全額退 |
退五成 |
退四成 |
退三成 |
不退費 |
13~18週課程 |
開學二週內 |
第三週內 |
X |
第四週內 |
第五週起 |
12週以下課程 |
開學一週內 |
X |
第二週內 |
X |
第三週起 |
報名費 |
未達開班人數,或校方因素未能開班,可退報名費; 如屬學員個人因素辦理退課,不予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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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
上課時數達六分之五以上,課程結束一個月內攜帶保證金收據辦理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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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由 |
學員因疾病、意外事故、兵役或其他特殊事由,致無法繼續上課,經檢具相關事證資料向社區大學申請中止課程核可者,扣除已上課時數費用(依旁聽費以每小時新臺幣一百元計算),退還所餘費用。 |
二、校務相關規定:
三、出缺席
每次上課時,請務必於簽到簿上簽名,出缺席狀況為評定成績參考依據,缺席情況達1/6以上,將無法獲得研習時數,亦無法退還保證金。
四、退還保證金:
當學期課程結束後,以保證金優惠身份報名之學員,請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退保證金手續並請攜帶收據辨理,逾期恕不受理。
五、軍公教研習時數
資料完整且符合結業者,均於期末社大將登錄研習時數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站。